持续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是市委、市政府和市委政法委的重要部署,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也是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工作的重心。
今日起,临沂日报开设《兰山公安在你身边》栏目,让更多人走进兰山公安,真切感受他们在实现“双提升”道路上为民做出的努力、付出的真情,进而理解、支持兰山公安,共同携手营造兰山平安祥和的良好氛围。
为打击电信诈骗,保护人民财产安全,兰山区公安分局积极采取措施,在打击犯罪的同时,也通过宣传提高群众防电信诈骗意识。民警根据社区、学校等情况,有针对性地推出一系列反电诈宣传妙招,织密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网。
◆上半年兰山公安成功
为群众挽回损失400余万元
兰山区公安分局反诈中心成立于2016年,据中心负责人石飞介绍,近年来电信诈骗手法不断翻新,令人防不胜防,截至7月下旬,兰山区共发各类诈骗案件414余起,涉案金额上千万,中心成功为群众追回400余万元。
石飞告诉记者,从上半年统计的数据来看,兼职刷单类诈骗、网络贷款类、网络办理信用卡类诈骗、冒充熟人类诈骗是最常见的电信诈骗类型,占总发案数的65%,其中兼职刷单类诈骗案件占总数的31%,高居电信诈骗案件的榜首。
根据被骗者年龄分布来看,18至40岁的受害群体最多,占总数的91%,其中18至30岁的占61%。80、90后已成了骗子最易攻破的群体。和以往不同,受害群体不再以老年人和低学历人群为主,而是出现了年轻化的趋势。“主要因为年轻群体接触网络时间长,频率高,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从受害人男女比例分布来看,女性受害者数量远远高于男性,占总数的63%,“相比较而言,女性更容易受情感类、兼职刷单类的诈骗蒙蔽。”石飞介绍。
◆骗子手段翻新
破案难度较大
石飞告诉记者,相比于其他类型的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破案相对要难一些,这主要是因为骗子在实施诈骗时,采用了一些混淆的手段,让侦破工作难度加大。
据介绍,近年来随着手机支付的普及,不仅给人民生活带来便利,也给犯罪分子行骗提供了便利条件。“很多时候,受害者通过手机支付的方式将钱转给犯罪分子,这给案件侦破工作带来一些困难。”石飞告诉记者,“除了常用的微信、支付宝,更多的时候骗子会使用一些平时很少用的支付平台,钱转入后,又迅速被分解到其他账户中,给追查带来很大的困难。”
另一方面,实施电信诈骗的犯罪分子反侦察意识也比较强,常常通过网络电话或境外的服务器,混淆警方视线,甚至部分犯罪分子直接将“大本营”设在国外,以此来避免警方的打击。
◆“精准灌溉”
提高群众防骗意识
面对花样百出的电信诈骗,如何提高人民防电信诈骗的意识成了重中之重。据介绍,针对受害者年轻化的特点,兰山公安分局反诈中心充分发挥现代传媒传播迅捷优势,2018年开设了“兰山反诈”微信公众号,梳理汇总了多种常见电信诈骗手法,提醒市民提高警惕。另外,还将防电信诈骗知识制成短消息在微博、朋友圈等网络微平台广泛扩散、转发,多种途径提高市民防骗意识。
兰山公安还结合现场,面对面的进行宣传,深入发案较高的社区群众当中,利用展板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等多种形式,向社区群众讲解当前电信诈骗的案发特点及诈骗手法,受到群众的一直好评。
针对不同群体,兰山公安分别发布了《致全市人民的一封信》《致孩子家长的一封信》《致企事业单位的一封信》等公开信,通过单位、市场、学校、企业等,将信发放到群众手中,对受众群体可能会遇到的诈骗手法做了分析和提醒,有针对性地提高了市民的防骗意识。
近日,兰山公安分局反诈中心联合五里堡派出所,认真分析近期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案特点,确定了发案相对较高的金阳花园和银凤花园,深入社区群众中间,利用展板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等多种形式,向社区群众讲解当前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发案特点,诈骗手法,提高群众的防骗意识。
在商场、集市等人流密集场所组织民警通过展出“反电信诈骗常识”宣传板,部分路段、街道、车站、医院、金融机构、大型商贸城、广场等地,挂横幅、标语,张贴宣传公告,提醒告诫广大群众提高警惕,让电信诈骗犯罪行为无处遁形。
兰山公安还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平台,及时向社会发布一些新的诈骗手法及案件,用生动的例子提醒群众提高警惕。
兰山公安将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深入各中小学校、社区、企业、乡镇等公共场所,深入每一个群众,社会反响良好,将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有效实现了从“大水漫灌”到“精准灌溉”的成功转型。
兰山公安发布警方预警提醒
近期,多地和周边县市诈骗类警情高发。根据兰山公安通报,7月24日全区共接到网络诈骗警情6起;25日2起;26日3起;27日2起;28日4起……
在近期涉及电信网络诈骗的警情当中,以网贷类诈骗、“公检法”电话办案诈骗、网络刷单诈骗、假冒客服诈骗、中介诈骗、盗号诈骗、高额返利诈骗、代办事的诈骗手法最为常见。请广大市民擦亮眼睛、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兰山警方提醒:
1、不要轻信私人借贷或在网上贷款。
2、不要点击来路不明的链接或下载来历不明的APP。
3、不在电话或短信中向所谓的银行、贷款公司提供个人身份证信息、二维码、手机验证码等信息。
4、保护好个人隐私,不要轻易将自己的身份信息填写到来历不明的网站内。
5、涉及到金钱转移时要三思,不要轻信通过“亲人”“朋友”“老板”“客户”QQ号或微信号等途径要求转钱的信息,要多方核实对方身份,不轻易将钱款转给对方。
6、国家机关、银行、正规购物网站不会直接电话联系客户要求客户直接转款或要求客户刷对方提供的微信、支付宝二维码。
7、网络购物时,不要轻易通过微信、支付宝或银行转账支付所谓“定金”,特别是购买手机、电动车等。
8、“摊上事儿”接到“公检法”电话办案要求转账到“安全账户”的,不要惊恐慌张,立即打110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