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号)
费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2月29日决定:
接受孔德阳辞去费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依照法律规定,报费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现予公告。
费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九日
费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9号)
费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根据费县人民政府县长万明国的提请,于2024年2月29日决定任命:
范浩为费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陈明海为费县民政局局长;
张顺平为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伟炜为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磊为费县水利局局长;
田勇为费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王松峰为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决定免去:
闫国玲的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姚永的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黄宗国的费县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
田勇的费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陈明海的费县水利局局长职务;
张伟炜的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费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