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22家企业被通报!

   日期:2022-08-10     浏览:6883    评论:0    
核心提示:7月份,市生态环境局共开展日常巡查和夜间常态化专项执法检查活动110余次,发现违法企业22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2起,已立案处罚
 7月份,市生态环境局共开展日常巡查和夜间常态化专项执法检查活动110余次,发现违法企业22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2起,已立案处罚22起。现将7月份以来查处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发布如下:

01临沂市隆鑫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属    地:兰山区

法人代表:刘玉成

违法行为:

未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记录环境管理台账。

处罚决定:

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02临沂市光正瓷业有限公司  

属    地:罗庄区

法人代表:周战红

违法行为:

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

处罚决定:

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03临沂市罗庄区罗程加油站  

属    地:罗庄区

法人代表:范伟

违法行为:

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使用油气回收装置。

处罚决定:

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04临沂祺志包装有限公司 

属    地:河东区

法人代表:宋洪福

违法行为:

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处罚决定:

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05临沂市山河路桥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属    地:河东区

法人代表:杨公焕

违法行为:

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依法开展自行监测。

处罚决定:

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06临沂高新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属    地:高新区

法人代表:吴传印

违法行为:

未密闭易产生扬尘的物料。

处罚决定:

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07浙鲁风机(山东)有限公司

属    地:高新区

法人代表:柯玲辉

违法行为:

未按照规定对所排放的工业废气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处罚决定:

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08山东公社联盟食品有限公司

属    地:经济区

法人代表:刘继光

违法行为:

未按照规定对所排放的工业废气和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进行监测。

处罚决定:

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09临沂市福临门食品有限公司

属    地:经济区

法人代表:刘继恩

违法行为:

未按照规定对所排放的工业废气和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进行监测。

处罚决定:

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0山东金泉林建材有限公司

属    地:临港区

法人代表:潘杰

违法行为: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未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并如实记录。

处罚决定:

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1山东立晨集团有限公司

属    地:临港区

法人代表:王向东

违法行为: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未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并如实记录。

处罚决定:

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2山东昌明木业有限公司

属    地:兰陵县

法人代表:邵珠娟

违法行为:

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已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但未规范运行。

处罚决定:

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3兰陵县恒盛通加油站

属    地:兰陵县

法人代表:张迪

违法行为:

未按照规定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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