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据云南省镇雄县公安局通报:
2022年5月6日10时许,镇雄县公安局花山派出所接花山乡村民黄某军报警称:其堂妹黄某某被同村村民蔡某洪强奸。镇雄县公安局受案并立即开展调查,于5月7日立案侦查。
经侦查,蔡某洪有重大作案嫌疑。目前,镇雄县公安局已对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此前消息:16岁初中女生在校分娩
5月初,云南昭通一名正在读初一的16岁女生小梦(化名)在学校宿舍内分娩,宿管阿姨发现后,校方将其送至医院。
小梦在一段视频中自述,她今年16岁,事发时就读在当地某中学初一,“这是一个很不幸也很丢人的事情,我被人强奸了。”小梦说,5月4日,她在学校宿舍内分娩时大出血,宿管阿姨听闻婴儿啼哭声后循声发现了她,并联系校长,将她紧急送往医院。
小梦指称,侵犯她的是隔壁村一同学的父亲蔡某洪。据她说,2021年7月,她就读小学六年级时,乘坐蔡某洪的面包车去学校,途中蔡某洪强行和她发生了关系,蔡某洪事后威胁她不许向外人告知,“我也不敢向任何人说起,包括父母,后来他威胁我,前后共侵犯了我3次,后来我一直在学校,不敢回去。”
小梦在视频中说,她不知道自己会怀孕,直到肚子一天天大起来才明白怀孕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处理,不知道怎么办,又不敢给任何人说起,很害怕很无助。”
5月6日,当地县公安局受理了小梦亲属的报警,后提取了蔡某洪的DNA与新生儿作比对。小梦的哥哥阿军说,他们一家因此事在当地饱受争议,甚至遭到人身攻击。
目前,小梦住院已半个多月,医药费和奶粉钱成了他们家的负担。阿军说,花了26000多元了,妹妹恢复得还可以,“希望妹妹的事情,能引起更多的相关部门的重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央视网评:
守护“少年的你”
要凝聚各方力量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希望和未来,身处乡村的未成年人更需要全社会的守护。
16岁初中女生在校分娩,漫长的孕期,学校、家长却没有察觉。
此前有媒体报道,针对小梦在校怀孕分娩一事,校方解释称因校服宽松,未注意到,这样的理由不免让人怀疑有推卸责任之嫌。
两年前,为解决侵害未成年犯罪预防难、发现难、取证难等问题,用法律护航青少年,多部门曾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规定发现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必须强制向公安机关报告。文件白纸黑字,中小学位列其中,更是最重要的报告主体之一。
从媒体报道中看出,小梦是农村留守女孩。父母年迈,哥哥外出务工。对她而言,家庭全方位的守护,更像是奢侈品一般的存在。而在广大农村地区,正是因为儿童得不到有效监护,遭遇侵害后不敢告知亲人,才更容易成为性侵害的目标。
5月25日,最高检举行了“携手落实‘两法’,共护祖国未来”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厅长那艳芳表示,检方将推动学校建立完善预防性侵害、校园欺凌等工作机制,比如解决男性担任女生宿舍管理员等突出问题,将重点围绕农村、城乡结合部等留守儿童较多、法治教育相对薄弱的地区送法上门。
人民网评
作为特殊群体,未成年人需要社会、家庭的特殊呵护。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发生,是法律问题,更是社会问题。
全社会都要立即行动起来,凝聚各方面力量,构建源头预防、及时发现、高效应急、依法惩处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加大惩治、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力度,为广大未成年人提供更加全面的司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