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但是,总有这么一些人
视法律为无物
公然挑衅执法权威
近日,兰山分局治安大队抓获一名袭警犯罪嫌疑人唐某(男,29岁,山东莒南县人)。
9月6日晚唐某酒后来到姜某的物流园与姜某发生争执并将其打伤,现场保安王某前来拉架也被唐某打伤血流满面,唐某还疯狂追打路过劝架群众。群众报警后,兰山公安分局大岭派出所110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唐某看到警车扑过去趴在车头双手击打前挡风玻璃,出警民警了解情况时唐某突然抡手击打民警面部,并威胁辱骂民警。出警民警将其制服后带离。兰山治安大队民警通过调取周边监控,结合走访情况对其展开讯问,在强大的攻势下唐某主动交代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目前,犯罪嫌疑人唐某已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通讯员 乔晗 史丽丽
编辑 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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