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6年的检察工作中,蒋文涛始终奋斗在刑事检察一线,先后在侦查监督科、刑事检察部、第一检察部工作,他秉持初心,默默奉献,并在平时的工作中磨练出了正直、谦逊、勤恳的优秀品格,先后被表彰为全区优秀政法干警、全区公正执法先进个人、全区政法先进个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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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01
他是检察业务上的“老黄牛”
参加检察工作以来,他始终从事一线刑事检察业务工作,年均办案量200余起,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2000余起。面对繁重的办案任务,他始终任劳任怨、甘于奉献,主动承担疑难、重大案件的办理工作,办理案件数量始终处于全院前列,其中不乏重特大及新型犯罪案件,依法办理了“7•9故意杀人案”、庄某某故意杀人案、巩某某等十一人利用赌博网站开设赌场案、杨某某等十一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刘某某等二十三人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等一批重大、疑难和在本地区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刑事案件。
CHAPTER 02
他始终把自己视为检察办案中的“新手”
蒋文涛不断强化对业务知识的学习和知识储备,不断更新自身的知识结构,确保知识层次跟得上执法办案的形势;善于总结执法办案好的做法,对自己所办理的案件做到举一反三,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
长期的刑事检察工作经历,他始终保持一颗敬畏之心,本着对法律负责、对检察事业负责的态度,坚持全面审查原则,对每一起案件都从程序到实体,从证据到法律适用进行严格审查,始终把办案质量视为工作的生命线,未发生一起冤、假、错案。
在办理“7•9故意杀人案”时,提前介入此案,迅速了解案情及证据情况,由于犯罪嫌疑人刘某反侦察能力较强,导致该案证据较差,缺少直接证据,通过对案件证据的精细化审查,在现场勘查笔录中发现刘某在逃离案发小区的铁门上有遗留的血迹,及时让侦查机关对该血迹进行鉴定,确认为两名被害人的混合血迹,正是由于这一关键证据的补充,完善了证据链条,最终对刘某依法作出批捕决定。
在办理庄某某故意杀人案时,由于两名被害人已被焚尸灭迹,杀害被害人的子弹弹头未能找到,在认定庄某某持枪杀人情节上缺少直接证据,通过提前介入和对全案证据的审查及时发现这一点,并有针对性的对庄某某进行精细化讯问,根据讯问内容及时通知侦查机关对案发现场进行二次勘查,最终在案发现场隔壁的储藏室内找到击穿墙壁后掉落的子弹头,并让侦查机关及时在弹头上检验出被害人的DNA,正是基于这一关键证据的补充,最终锁定了庄某某持枪杀人的事实。
像这样的案子在他的案件库中还有很多,他始终认为办案工作常干常新,没有完全相同的案件,每一起案件都有其特殊性,只有时刻以一名“新手”的态度来对待案件,才能无愧于检察官的身份,无愧于胸前的检徽。
CHAPTER 03
他是法律监督中的“多面手”
在执法办案中,注重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积极开展两项监督工作,对于侦查活动的违法行为,及时给予口头或书面纠正违法,通过此种方式提高侦查机关侦查活动的规范化水平。
注重挖掘立案监督线索,通过全面审查法院判决书等多种形式,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
在打击犯罪的同时,注重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慎用逮捕强制措施,对于不捕、不诉案件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他坚持在工作上用心,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默默奉献,辛勤耕耘,办案多年,他始终如一,初心不改,用坚定诠释着一名基层员额检察官的为民情怀和正义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