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心,一小学生清晨上学途中被咬死!

   日期:2021-04-26     浏览:345    评论:0    
核心提示:痛心,一小学生清晨上学途中被咬死!印象滨州4月25日 11:52印象滨州官方账号关注◆本文来源:印象滨州综合济南时报、楚天都市报

痛心,一小学生清晨上学途中被咬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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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小印
从家步行到公交站,
只有数百米的距离,
中途却遭邻居家养的狗撕咬,
一名8岁小学生倒在上学路上。
这一幕令人痛心不已。
极目新闻记者满达 视频剪辑:金英
4月22日清早,重庆市奉节县报国路小学一名二年级男生,在上学途经夔门街道长岭一乡村道路时,被一独居农户喂养的狗咬其颈部,经120抢救无效死亡。
经法医初检,该学生系创伤性休克加合并气管离断死亡。目前,该独居农户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奉节警方控制。
24日上午,记者联系上长岭社区居民黄先生。他介绍,遭遇不幸的小学生今年8岁,还有个弟弟读幼儿园。他的父母在外省打工,平时由爷爷看管。
他就读的小学离家有4公里,他每天需要步行数百米到马路的公交站,再乘公交去上学。弟弟上幼儿园,上学时间晚一些,有校车接送。每天清晨6点多,爷爷会先送他去上学。当天早上,爷爷带着他走到半路,发现忘带公交卡,便转身回家去拿,不想发生意外。
黄先生说,养狗的独居农户家和他们家是一个村民组的,隔得并不太远。这家主人做冻货生意,家里有冻库,但平时只有一名七八十岁的老人在家。主人养了3只狗防贼。事发时,老人都还没起床。事后,3只狗均被处理,狗的主人也被控制。
此前案例
2020年12月15日,河南省鹤壁市一名3岁儿童被狗咬伤后死亡。
据当地公安局通报:2020年12月15日17时24分,鹤壁市公安局110接到报警称,山城区石林镇后柳江村一儿童被狗咬伤,有可能已死亡。接警后,鹤壁市公安局山城区分局石林镇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经120医护人员确认,该儿童已无生命体征。
案件发生后,鹤壁市公安局山城区分局立即组织开展侦查调查。2020年12月19日,犯罪嫌疑人郭某平(涉案犬只的主人)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2014年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一份裁判文书显示,2013年5月27日6时许,周某因管理不善,导致其饲养在苗圃内的两只杜高犬逃脱,并将在附近晨练的陈某国咬伤,导致其失血过量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法院审理认定,周某在未对空置房门和围墙进行修缮和加固,且未安排人员看守的情况下,主观上轻信将二只杜高犬分别关养在空置房和简易犬舍内即可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导致其所饲养的二只杜高犬窜出将被害人反复撕咬致其受伤后死亡,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该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判决被告人周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重要提醒
5月1日起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施行
第30条明确规定:
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
应按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
携带犬只出户的
应按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
图片
 
正在征求意见的《济南市文明养犬管理规定(草案)》第十七条规定,在重点管理区内(绕城高速以内),每户居民只能饲养一只小型犬;禁止个人饲养大型犬、烈性犬,但盲人饲养导盲犬、肢体重残的残疾人饲养扶助犬的除外。禁止个人饲养的大型犬的身高、体长标准和烈性犬的品种,由市公安部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养犬要办证,遛狗要拴绳
狗便要清理,不养烈性犬
做文明养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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