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利好,央行等四部门出手:33条措施,允许这类非居民购买房地产

   日期:2021-04-09     浏览:88    评论:0    
核心提示:海南大利好,央行等四部门出手:33条措施,允许这类非居民购买房地产原标题:力度超大!海南大利好,央行等四部门出手:33条措施

海南大利好,央行等四部门出手:33条措施,允许这类非居民购买房地产

 

原标题:力度超大!海南大利好,央行等四部门出手:33条措施,允许"这类非居民"购买房地产!

证券时报下中国基金报 泰勒

海南今天又迎来重磅利好!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同时出手!

央行等四部门:允许符合条件的非居民按实需原则在海南自贸港内购房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经国务院同意,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发布《关于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下称《意见》)。其中指出,支持符合条件的海南企业首发上市,通过多层次股权市场发展壮大。继续支持海南企业并购重组,实现转型升级。

海南是我国最大的经济特区,具有实施全面深化改革和试验最高水平开放政策的独特优势。《意见》从提升人民币可兑换水平支持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完善海南金融市场体系、扩大海南金融业对外开放、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六个方面提出33条具体措施。《意见》的出台基本确立了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四梁八柱”,有助于弥补海南金融短板、夯实海南金融基础。

基金君整理了十大要点,供大家投资做参考。

1、探索适应市场需求新形态的跨境投资外汇管理。

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允许海南自由贸易港内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按照余额管理模式自由汇出、汇入资金,简化外汇登记手续。将海南自由贸易港纳入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给予海南自由贸易港QDLP试点基础额度,每年可按一定规则向其增发QDLP额度。

2、探索开展跨境资产管理业务试点。

支持境外投资者投资海南自由贸易港内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产品、公募证券投资基金、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等资产管理产品。

3、探索放宽个人跨境交易政策。

支持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就业的境外个人开展包括证券投资在内的各类境内投资。允许符合条件的非居民按实需原则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购买房地产,对符合条件的非居民购房给予汇兑便利。研究进一步便利海南居民个人用汇。

4、支持符合条件的海南企业首发上市,通过多层次股权市场发展壮大。继续支持海南企业并购重组,实现转型升级。

5、支持海南相关基金发展。.

支持公募基金落户海南,支持符合条件的机构在海南依法申请设立合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外金融机构在海南全资拥有或控股参股期货公司。对投向海南种业、现代农业等重点领域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给予登记备案绿色通道。

6、扩大银行业对外开放。鼓励境外金融机构落户海南,支持设立中外合资银行。支持海南的银行引进符合条件的境外战略投资者,改善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进一步提高海南的银行业对外开放程度。

7、扩大保险业对外开放。就海南与港澳地区保险市场深度合作加强研究。借鉴国际经验和通行做法,探索制定适合再保险离岸业务的偿付能力监管政策。

8、鼓励创新面向国际市场的人民币金融产品及业务,扩大境外人民币投资海南金融产品的范围。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允许海南市场主体在境外发行人民币计价的债券等产品引入境外人民币资金,重点支持高新技术、医疗健康、旅游会展、交通运输等产业发展。

9、稳步扩大跨境资产转让范围。在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按照风险可控和规模可调节原则,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试点扩大可跨境转出的信贷资产范围和参与机构范围。

10、在房地产长效机制框架下,支持海南在住房租赁领域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住房租赁市场规范发展。

22条措施放宽市场准入

海南自贸港再迎“大礼包”

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要求,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商务部、海南省等制定了 《关于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 (以下简称《特别措施》),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印发实施。《特别措施》共提出五大领域22条具体措施,促进生产要素自由便利流动,加快培育国际比较优势产业,高质量高标准建设自由贸易港。

“我们立足于将海南自贸港,以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为抓手,推动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以吸引更多的国内外企业家和创业者团队来海南立业安家,稳定他们的投资预期与信心,将海南自贸港打造成强大国内市场建设的重要支点,打造成畅通国内与国际双循环的战略高地。”国家发展改革委体改司司长徐善长4月8日在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据徐善长介绍,《特别措施》将医疗、文化、教育、旅游等服务业作为重点,同时关注商业航天、种质资源、新能源等前瞻性战略性行业,推出了一批创新性强的政策举措,力求加快培育海南国际比较优势产业,健全完善海南现代产业体系,加强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服务国家重大战略落地实施,为海南乃至全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不竭动力。

具体来看,《特别措施》共包含五大领域22条具体措施。

一是医疗领域 ,共7条,分别是开展互联网处方药销售、支持海南国产化高端医疗装备创新发展、加大对药品市场准入支持、全面放宽合同研究组织(CRO)准入限制、支持海南高端医美产业发展、优化移植科学全领域准入和发展环境、设立海南医疗健康产业发展混改基金。

二是金融领域 ,共2条,分别是支持金融业在海南发展、开展支持农业全产业链发展试点。

三是文化领域 ,共4条,分别是支持建设海南国际文物艺术品交易中心、鼓励文化演艺产业发展、鼓励网络游戏产业发展、放宽文物行业领域准入。

四是教育领域 ,共3条,分别是鼓励高校科研成果市场化落地海南、支持国内知名高校在海南建立国际学院、鼓励海南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五是其他领域 ,共6条,分别是优化海南商业航天领域市场准入环境、放宽民用航空业准入、放宽体育市场准入、放宽海南种业市场准入、支持海南统一布局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开展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创新发展试点。

国家发展改革委体改司副司长蒋毅表示,《特别措施》印发实施后,由海南省会同各部门各单位具体实施,海南省作为实施主体,要高规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扎实做好每项措施的落地实施工作。各牵头、参加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全力配合,给予海南省相关授权及配套支持。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商务部等有关部门加大协调力度,加强督促检查,确保《特别措施》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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