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打击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行为,
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
本院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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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行依据及金额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执行依据:(2020)鲁1312民初2804号、2805号、2806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案号:(2020)鲁1312执1458号、1459号、1460号
未履行总金额:264000元及利息、迟延履行金
二、悬赏内容
举报被执行人名下巡洋舰小型越野客车行踪及下落,让人民法院实际扣押车辆的,按执行到位金额的5%支付悬赏金。
车号:鲁Q5S00Z号
注册、发证日期:2019年6月25日
三、其他事项
1、两人以上提供相同线索的,以时间在先的为准。
2、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3、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身份及其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4、举报电话:05398089081 15689575936(微信同号)
5、联系人:隋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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