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2020年1月22日,距离除夕夜只剩2天时间,大多数人都沉浸在“忙年”的快乐之中。可淄博市第八人民医院原院长段明福却站在审判席上,等待着法庭对自己命运的宣判。
一
段明福,1957年出生在山东淄博。他工作30多年,专注医学影像诊断,从一个“无名小卒”成长为当地赫赫有名的医生。
曾经,每天晚上7点到凌晨1点,是段医生雷打不动的科研时间,自家狭小的地下室就是他的“科研场所”。
段明福资料图
常年累月的研究使他取得了不菲的成绩。他被誉为医学影像界的“慧眼”,荣获全国、省级优秀院长,山东省劳动模范荣誉称号。多次在国家级杂志发表论文,主持的多项科研课题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据媒体报道,很多病人慕名而来,段明福上班不敢多喝水,免得因个人如厕耽误病人看病,还会为经济困难的病人出钱买饭、车票等。
可就是这样一位医术和口碑双双在线的人,却倒在了权力、金钱和欲望的诱惑之下。
当地颇负盛名的淄博市第八人民医院(后更名为淄博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位于淄博市中心城区主干道上。从“铁路诊疗所”发展到三甲医院,段明福亲手引领这座百年老院走向新的顶峰。
2006年9月,段明福获任淄博市第八人民医院院长。据媒体报道,赴任当天下午,他在大会上强调:“从今天开始,所有人只看对医院的贡献、对事业的忠诚和积极配合推进业务发展的干劲。”
可能连他自己也没想到,他曾许下的种种承诺很快就被“打脸”。
二
“段院长,春节了,我过来看看您。”
段明福升任院长后的第一个春节,唐明来到了他办公室。唐明是一名个体经营户,2004年左右,他租了医院的门头房开了个小店。2006年段明福上任后,为了继续租用场地,唐明有意结交,两人一来二去就熟悉了。
寒暄过后,他留下了一个红彤彤的信封。段明福赶忙叫住他,本能地拒绝。
“因为您的支持,我的店才能经营好。一点心意,希望以后能更好地合作。”
这不是第一次有人给他送钱。之前他都拒绝了,可也许今时不同往日,段明福竟鬼使神差地态度有些暧昧。他假意推辞几句,便没再拒绝。
唐明走后,他马上打开红包,小心地将这1000元钱放在包的夹层里,紧张中带着一丝兴奋。
此后10年,唐明总会在恰到好处的时候出现在段明福的办公室,而段明福也很“仗义”,为其在承租医院商品房、承包医院食堂等事务上提供了诸多帮助。
尝到甜头后,段明福胃口开始变大。
沂源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
一级检察官崔志霞(右)
检察官崔志霞:在提审时,段明福就曾亲口供述说,他收受贿赂金额不分大小、不分人员、不分领域,小到1000元购物卡、大到120万元的银行卡,他都来者不拒。
在一次医疗器械采购中,一个叫胡哲的供应商为了中标,一次性为段明福送上20万现金。这是他收受的第一笔数额较大的现金。作为回报,段明福多次采购了胡哲推销的设备,并安排财务及时结算。
检察官崔志霞:在设备采购方面,段明福享受绝对的权威。他在供述中多次提到,自己作为医院院长,对医疗器械的采购有绝对的支配权,开会、走程序研究这些设备采购都得经过他的同意,而且只要他同意了,基本上班子成员是没有反对意见的。
权力的集中让段明福愈发膨胀。他在位的11年间,不断为自己的“私交”大开门户。
检察官崔志霞:段明福与一个叫金超的供货商往来密切,前前后后分5次收了他380万的好处费,占据他受贿总额三分之一,在医疗器械采购等方面为其提供诸多便利。
供应一台彩超,金超“返”了他10万元;前脚刚批准其为医院供了一套价值1200万元的CT设备,后脚就在饭店收到了一张内含110万元钱的银行卡;再采购一台价值1380万元的核磁共振设备,很快便得到了120万元的“好处”……
一笔笔巨额贿赂明码标价,段明福收获利益的同时,也被无形的网捆绑着。
三
揭开段明福贪腐面纱的,是一封举报信。
2004年,在潍坊经营民办医院的章明远以每年3万元的管理费承包了淄博市第八人民医院潍坊分院,陆续投入大量资金,将医院经营得有声有色。然而三年后,医院却提出终止承包合同的要求。
眼看投入的资金要泡汤,章明远马不停蹄地赶到淄博张店,向段明福求情。“每年3万元的管理费确实是太少了,想承包医院的人都排着队,如果能将管理费提高到30万元,可以继续承包。”
30万元!整整涨了十倍的管理费让章明远深感力不从心,他再次找到段明福,请求他在管理费上通融一下。
起初,段明福“铁面无私”,坚决要求公事公办,但听到“6万元的好处费”时,他则松口:“上下级医院之间相互照顾一下,也是应该的。”
很快,双方通过补充协议的形式将管理费调整为20万元。
此后,每每到续签合同的关键时期,章明远便会拿着钱找到段明福。就这样,章明远前前后后给段明福送去了40万,而他承包的医院的管理费,也由最初的30万重新降至3万元。
章明远本以为这种各取所需的经营模式会一直持续下去,可谁知2016年,坏消息再次传来,淄博市第八人民医院以“潍坊分院的卫生资质已经注销”为由单方面终止协议。章明远多次和医院交涉未果,“老关系”段明福也始终不露面,“院方提出赔偿我20万元,这和我的投入相比,简直是杯水车薪!”
生意赔了,好处费也要不回来,章明远气不过,他翻出了这些年向段明福转账的凭据,一封举报信寄到了淄博市纪委监委……
四
2019年2月28日,淄博市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公布了对段明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的消息。
据淄博市纪委监委通报显示
段明福违反政治纪律,党员意识淡薄,在家设立佛堂、烧香占卜,搞迷信活动。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购物卡。
违反组织纪律,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独断专行,弱化院党委会和党委书记职权,个人决定重大问题;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对持有大额投资型保险隐瞒不报;在组织进行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规选拔任用干部。
违反群众纪律,对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收取医疗费用负有领导责任;违反工作纪律,对有关承包科室违规发布医疗广告问题整改不彻底,导致问题连续发生,造成不良影响。
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医疗器械采购、药品供应、工程建设、承包经营、职务晋升、岗位调整、职称评选、人员招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检察官宣读起诉书
2019年10月18日,沂源县人民检察院对段明福涉嫌受贿罪案提起公诉。11月15日,该案一审开庭。
检察机关指控
2007年2月至2017年9月,被调查人段明福在担任市八院院长、市中西医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期间,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在医疗器械采购、药品供应、工程建设、承包经营、职务晋升、岗位调整、职称评选、人员招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或索取35名个人和单位的财物,人民币952万余元、银座购物卡4万余元、足疗充值卡4万余元,折合人民币共计961万余元,涉嫌受贿犯罪。
沂源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医疗行业的工作者等100余人旁听庭审
庭审中,段明福的视线总是忍不住望向旁听席。那里坐着他的亲人。原本可以安享晚年,含饴弄孙,却因自己的贪念,毁掉整个家庭的幸福。思及此处,段明福多次悄悄拭泪,心中的悔恨恐怕只有他自己知道。
在最后陈述阶段,段明福作了深刻检讨,表示自愿认罪认罚。
最终,被告人段明福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违法所得961万余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段明福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检察官崔志霞:所谓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本案中,段明福“一把手”一当就是十余年,将医院的招标项目想给谁就给谁,小到招聘,大到买楼,本应有严格规范流程的事情变成了打个招呼走走形式,这背后暴露出的,是权力过于集中,得不到有效制约和监督。
要想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不能只靠自觉。只有完善对“一把手”的监督,做到“按制度办事”,让“权力制约权力”,加强监督,才能形成有效震慑。
(文中部分图片源于网络,除检察官和段明福外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