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维权宣传月

   日期:2020-12-09     浏览:408    评论:0    
核心提示:济宁市市场监管局和市消费者协会集中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月活动为迎接中国消费者协会2020年100个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进一步持续

济宁市市场监管局和市消费者协会集中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月活动 

为迎接中国消费者协会2020年100个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进一步持续改进消费者满意度,查漏项补短板,理思路找办法,提认识凝力量,提升我市2020年消费者满意度,市市场监管局、市消费者协会在12月份集中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活动。

活动形式:

一是开展消费维权进社区活动

把社区作为消费宣传教育的主阵地,大力倡树科学消费理念,按照健全基层维权网络、强化维权服务、提升维权工作效能的工作要求,现场受理投诉举报,宣传“放心消费在济宁”创建等工作,促使消费维权工作扩面提档、提高人民群众消费维权知晓度。

二是开展集中行政约谈活动

对消费投诉相对集中、经销不合格商品较多、服务态度较差的商家和经营者,集中开展行政指导和行政约谈,邀请新闻媒体参加,增强约谈的影响力和震慑力。对经营者存在的问题进行点评,督促经营者建立首问负责、先行赔付制度,提升服务水平,主动减少消费纠纷,转变经营形象。

三是开展 “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公示活动

按照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要求,举办形式多样的“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公示、授牌仪式。宣传好、发挥好 “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四是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曝光活动

通过新闻媒介向社会公布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公布消费投诉热点,发布执法打假成果。选择案值大、影响广、侵害消费者权益严重的典型案件进行曝光发布。让消费者真正感受到市场监管部门打击、整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违法违规行为的正能量。

五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通过不断拓展方便快捷的投诉受理渠道,为消费者投诉提供方便,让消费者不出门、不走远路就能投诉,一个电话或一个留言就能表达诉求,最大限度地让消费者省时省力。

作为市场秩序和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的维护者、市场经营行为的监管者,积极做好消费者满意度提升工作是我们的一项工作目标,义不容辞,责无旁贷。我们努力为人民群众打造“消费环境舒心、消费质量放心、消费价格诚心、消费服务贴心、消费维权省心”的消费环境。

来源:济宁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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