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出租屋被查获招嫖卖淫全栋停水,什么时代还搞连坐呢?
文| 龙之朱
一个村委会的权力能有多大?肯定超出你想象。
12月7日,一张“停水通知”在社交媒体广泛流传。通知显示,“隔山村 xx 号:接派出所通知,于2020年11月7日至2020年11月9日在你的出租屋查获张某琼、杨某雪拉客招嫖、卖淫嫖娼活动,按村规民约规定对你全幢楼停水三个月处理。”落款日期为12月4日。经媒体核实,通知为广东江门鹤山市沙坪街道越塘村委会发布。
消息发酵后,越塘村委会工作人员回应称,此次停水这幢楼是6层高的村民自建房,此前发生过招嫖、赌博、吸毒等治安案件,现在“一到晚上,楼周围就有十几二十个穿着暴露的女孩子站着,对在周围居住的人影响很大。”“停水的目的就是想让房东、村委会、派出所共同管理好那幢楼的治安和卫生。”
从回应情况看,这幢被停水的自建楼房可真够乱的,简直就是乌烟瘴气。村里如果不来点硬的,不停水停电,还真逼不出房东来。从这个意义上讲,村委会此举倒并非完全不能理解,甚至有点主张公共利益的意味。
不过,即便如此,停掉整幢楼供水的做法仍不免冒失、尤显粗糙。
一则,从一般常理看,房东只关心房租,只要不触动房租利益,就乐得大撒手。而村委会采取停水停电的极端措施,可能就是为了把房东逼出来参与治理。只是这样一来,必然会伤及其他租户的合法利益,这显然是有问题的。任何“权宜之计”都不是滥权的原因。
楼里有人从事拉客招嫖、卖淫嫖娼活动,当然应该查处,但并不意味着这幢楼的其他住户也同步有了原罪,并为此付出代价、接受惩罚。惩罚所到之处,应该是具体的责任对象,这是权力惩戒可以抵达的精准目标,也是不可逾越的边界。往后一步、往前一步,都不应该。
这种因为局部出问题,进而扩大化为追究全体责任的做法,其所秉承的仍是一种连坐思维,并不可取。
当地出租的店铺
再则,越塘村委会2018年7月发布的村规民约,确有停水停电的相关规定:“所有出租屋主必须遵从外来人员管理守则的管理,否则对违反守则的进行停水停电处理。”但这样的规定显然与相关法律冲突,也超越了村委会这样一个基层自治组织的权限。村委会无权对公民采取强制措施,更不能随意剥夺他人的合法权益。
事实上,村民的自建房居然沦为治安顽疾,恰恰表明当地有关部门日常监管的缺位。明明知道这个房子招租混乱,且由来已久,就应该在日常工作中多下些功夫,对外来人口、重点人群多一些梳理、登记、排查,对房屋的租赁关系要如实理清楚,房东为谁、二房东为谁,都不能稀里糊涂。不是说推进网格化管理吗?不是说要夯实监管责任、厘清权责界限吗?为什么到了出租屋这里就统统失灵,而只剩下停水停电这样简单粗暴的“大招”了呢?
当地的出租屋之所以烂到现在这个样子,责任也不仅仅在村委会,当地的派出所、街道等均有责任。据披露,民警赶到现场居然上不了楼,这也未免太夸张了。是不想管,不敢管,还是不能管?
有强制权力的民警缩手上不得楼,没有强制权的村委会却敢停掉全楼的水,这样的治理,畸轻畸重。其中奥妙正在于,在这一事件中,或许只有其他租客才是最容易拿捏的沉默的一群。
而如果所有的管理者都试图绕开“硬骨头”,只拿最软的也最无辜的其他租客发狠下手,治理效果当然可以想见,为什么早前这里就曾发生过招嫖、赌博、吸毒等治安案件,而现在依然被站街女环绕,根源就在这里。长此以往,可真不知伊于胡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