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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河东区、郯城县新划定高风险区
2022-11-16 10:57  浏览:6671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文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要求,经综合评估,决定从11月17日起,将兰山街道北园春天小区5号楼、兰山街道太子湖花园小区8号楼3单元、兰山街道金道御园小区3号楼3单元、银雀山街道宜尚酒店(银雀山路与蒙山大道交会)、银雀山街道五里堡社区老居民区第一至第三巷、银雀山街道兰苑小区、金雀山街道新华苑小区2号楼3单元划定为高风险区,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特此公告。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7日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文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要求,经综合评估,决定从11月16日起,将银雀山街道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家属院、银雀山街道龙城雅苑米面厂小区划定为高风险区,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特此公告。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6日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文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要求,经综合评估,决定从11月16日起,将汤河镇东李湖村划定为高风险区,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特此公告。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6日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文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要求,经综合评估,决定从11月17日起,将郯城街道中央华庭小区38号楼3单元划定为高风险区,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特此公告。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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