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加盟代理条件1、遵守总公司制定的各项规则;2、具有成熟完善的销售渠道; 3、良好的商业信誉; 4、具备终端推广能力的公司或个人; 5、具有丰富的市场操作经验,较强的市场开发能力; 6、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商业信誉;B、区域独家代理原则1、在全国省会城市、直辖市、地级城市、县级市及其所属行政区域设置一家区域独家代理商,原则上不设省级代理;2、任何区域经理严禁向任何意向客户或他人出售散单,不论是意向客户还是合格区域的非代理商;3、严禁任何区域经理向代理商所在区域重复招商。C、价格保护原则1、严禁销售人员以任何方式向意向客户或他人报价;2、双方没有确立合作关系前,只允许意向客户带走公司宣传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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